甘肃省皋兰县黑石镇规划文本
| 招商动态 |2016-10-18
甘肃省皋兰县黑石镇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皋兰县黑石川镇规划(以下称本规划)包括镇域总体规划和镇区建设规划。
第2条《皋兰县黑石川镇规划文本》(以下称文本)与本规划图纸共同构成指导黑石川镇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本文本文字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效力。
第3条本规划由皋兰县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中核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在皋兰县建委、黑石川镇人民政府领导的支持和参与下完成。
第4条 规划背景
——小城镇建设的战略意义:
1、发展小城镇是实现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
4、发展小城镇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3、发展小城镇是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镇一体化的客观要求。
5、加强小城镇建设是实现农村富裕文明的根本出路。
6、加快小城镇建设有助于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和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7、发展小城镇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第5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2008)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及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1995年)
3、《皋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6、《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号文)
7、《村镇规划编制标准》(GB50188——93)
8、《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9、《甘肃省村镇规划标准》(2006年修改)
10、《兰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5年修改)
11、《兰州市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06征求意见稿)
12、其它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6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3—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7条 规划指导思想
1、由于黑石川镇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作用,因此,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本着黑石川镇优越的地理位置与自然资源条件,解放思想,放开手脚,进行规划。
2、同时也本着立足现状,因地制宜,使规划成果具有可操作性及可实施性的原则,以利于指导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
3、为加快黑石川镇的城市化进程,提高其经济、文化水平,本次规划注重城镇的结构和空间布局,力求把黑石川镇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设施完善、生态优良的现代化城镇。
第8条 规划理念
本规划本着“以人为本·生态农业·绿色经济”的规划理念进行村镇体系的规划。
作为新世纪的黑石川镇,最基本的就是“以人为本”,在此基础上去规划黑石川镇的经济,争取做到“生态农业,绿色经济”。所谓生态农业即是农业生产的生态化,而绿色经济则是经济发展的合理与平衡,有利于黑石川镇发展的经济结构。
第9条 规划原则
1、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发展经济改善环境的原则,使规划达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
2、合理发展的协调性原则。
3、人本性原则。
4、公众参与和可操作性原则。
5、通过规划的实施来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要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使社会经济高效、持续的发展。
6、贯彻全面规划,分段实施,总体规划与远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
第10条 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镇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给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条件要大为改善,基本实现居(村)民生活条件同质化,建立起以商促农、以城带镇和社会城镇化转变升级的基础设施体系。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均衡发展。
总体目标:发展镇区优势产业,完善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合理空间布局,形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合理、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工农双带”型小城镇。
第11条本规划是黑石川镇进一步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第12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皋兰县建委。
第13条本规划内容在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需作某些局部修改时应报批皋兰县建委批准。
第二章黑石川镇总体规划
第14条 黑石川镇镇域综合现状如下:
1、黑石川镇位于皋兰县北部,东邻白银市白银区,南接石洞镇,西连西岔镇、永登县,北邻景泰县。东西宽22公里,南北长46公里,总面积634.446平方千米。镇境距白银市30公里,兰州新区30公里,兰州市60公里,处于三座城市的节点位置。有包兰铁路、109国道横贯黑石川镇境,甘土公路,许马公路,朱许公路纵贯全镇。下设11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43个村民小组。镇政府驻黑石村,距县城23千米。镇区城镇人口1200人,占全镇人口的6.1%。
2、黑石川镇原名和平镇,以和平村命名,1958年时属西川公社,1961年由西川公社分出,为和平、大横两个公社。1982年地名普查时,因与榆中县和平公社重名,故以驻地黑石川更名为黑石川公社黑石川镇,1983年6月改称为黑石川镇。
3、地形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多为黄土梁峁、沟谷和小川台地等类型,地势由南向北逐渐升高,四周山峦起伏,沟岔纵横,平均海拔1800米左右,中部为黑石川,形成山间盆地。
4、属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稀少,气候干燥,风沙较多,光照较短,蒸发量大,日照充足,平均年日照时数2800小时,年平均无霜期117天,平均气温6.3℃,平均降水量266毫米,且多集中在7—10月。
5、农业生产以粮食作物为主,主要有小麦、玉米、红砂洋芋、啤酒大麦、豆类等,经济作物以油料、玉米、油葵制种、高原夏菜、西瓜、甜瓜、韭黄等为主。蔬菜主要品种有辣椒、茄子、荷兰豆、甜脆豆、黄瓜、西兰花等;养殖主要有猪、羊、鸡、牛等。
6、水资源除西电和引大水利工程外,境内还建有太平山水库、三和水库、红山根水库。镇内已知的矿藏资源有金、铜、铅、锌、铁、银、水泥大理岩、石灰石等。
7、主要土特产品有和尚头小麦、红砂洋芋及各类优质羊;电力资源丰富,境内有2个110KV变电站、1个农电站,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74.55亩的330KV变电所也于2013年7月份投入运营。主要企业有:兰鑫钢铁、宏鼎磨料、冀玉水泥、黑石碳化硅等骨干企业1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家。
8、2012年农业总产值1.3亿元,农业增加值0.93亿元,人均纯收入5135元。年生产粮食12480吨,人均630.30千克;2012年末共有非公经济24家,2012年,城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254万元,工业增加值31486万元,实现利税1329.6万元,上缴税金985.3万元,从业人员达3143人。
有镇村集贸市场1处,加油站1处,个体门市部11家,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和平二层商铺作为黑石川镇工业园餐饮服务、商贸流通的载体,已竣工部分投入使用。
9、黑石川镇内各村庄用地布局零散,用地形态呈组团式分布于甘土公路两侧,呈带状分布。
10、公共服务设施:有镇文化站一处,“一村一品”文化展演基地一处,“党员书屋” 一处,11个行政村建有农家书屋,文化娱乐协会11个。境内有宗教场所三处,分布在黑石村、和平村和石青村,属佛教和道教。
有学校体育场5处,村级体育场11处,村农民健身项目工程11个,配备篮球架11副,乒乓球桌11台,健身路径5套件。
农业科技人员27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农业技术人员2人,农民技术人员18人,水利工程技术人员3人,农机技术人员5人。
有小学5所,在校学生1340人,专任教师13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初中在校学生395人,专任教师6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学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有镇级卫生院1所,标准化村级卫生所11处,医疗点3个,有床位36张,医生56名,卫生护理员14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96%。
2012年末,辖区内11个行政村均通有广播电视,“户户通” 、“ 村村通” 覆盖率达100%。
11、基础设施:辖区内主要有许马公路,全长12.3公里,甘土公路,全长49.8公里,均与109国道相连接,包兰铁路、109国道侧穿镇境,全镇11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有公路,村道里程总计45.36公里。有黑石川镇公共汽车站11处,客运车辆8辆,日发客车12班次,日运乘车人数200余人次。
有邮政所1处,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3个,